随着高考报名方案的公布,2014年我省高考生的加分政策也随之公布。较之往年,全国学科竞赛获奖加分项目明确到5门学科内,体育赛事获奖加分项目明确到8类内。
具体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获加20分。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经省统测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的应届考生,高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获加10分。经省统测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的应届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可获加5分。
此外,三大类考生在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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