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致残并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
据悉,此次《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入学、就业、住房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而最大的亮点就是在教育方面,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并且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参加中高考可获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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