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区关于实施2008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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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高新区关于实施2008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4.21)

为继续实施“聚焦科技”战略,优化科技创业环境,提升苏州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高新管[2007]90号)精神,在去年成功实施领军人才计划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启动2008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均可自荐报名:

掌握国际前沿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带项目和必要的资金,计划在苏州高新区设立创新型企业的个人; 已在苏州高新区内依法设立、并在2008年度研究开发新项目的创新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技术拥有人; 2007年1月1日后在苏州高新区内依法设立的创新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技术拥有人。

2、申请人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其技术领域须符合《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中的要求。 3、申请人需向我们提交如下资料: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者简历、背景资料申请者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创业计划书(要点见附件)与申报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证明项目查新报告申请者投资能力证明材料申报项目环保说明根据各项目的情况,还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4、申请截止日为5月31日。请申请者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表以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其余材料请于截止日前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式7份送达,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5、我们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将于9月上旬在苏州高新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将签订合同并下拨有关经费。 6、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缪佳一(女)

0512-- 68246117

13806132857

mjy@csibi.cn

董良

0512-- 68247668

13862064475

dl@csibi.cn

传真:0086-512-68252934(附件:1、领军人才计划文件;2、申请表。)

特此通知。

中国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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