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为了鼓励上海市考生积极报考外省市高校,上海教委将实行6项优惠政策。其中,考生最多可获20分加分投档,自愿填报外地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上海市生源考生毕业后户口可迁回
6项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上海市生源考生在录取时可适当加分和降分投档,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对线下的考生,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分别给予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
二是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上海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自愿填报并被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三是继续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
四是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需要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毕业后户口均可以迁回并回沪就业;
五是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六是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生激活平台上海生源外地高校学生服务专区,获得相应的就业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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