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的中招报名条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8类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办法及信息确认和本市户籍学生办法相同。与以往不同的是,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成为部分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在沪报名的必要条件。
本市户籍学生17日开始网上报名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4年上海市中招报名问答”。从2014年2月17日9:00起至2月27日16:00止,本市在校应届生可在学校组织下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从2月20日9:00起至2月27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返沪生进行网上报名。符合补报名条件的学生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4月27日,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5月16日。
按照规定,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在校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至于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在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8日至3月1日到报考区(县)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部分应届生可参加中职学校自招考试
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在参加本市中招报名后,可由报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参考学生中考成绩,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报考政策可在区(县)中招实施方案中查询。
在中招统一报名结束后办理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三学生,或符合8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以提出补报名申请。最迟须在5月16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于4月27日或5月16日进行补报名。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统一报名日期:2014年4月14日至29日;补报名日期:2014年5月20日至21日。报名条件和要求可查询“上海招考热线”。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毕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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