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获悉,2014年全市各区县的优质高中将本校招生计划的30%分配给各初中校,北京将进一步深化优质高中部分中招计划分配到初中校,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
2014年拟在全市优质高中进一步提高名额分配比例
据记者了解,2012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2013年,按照中央要求,为逐步实现30%的目标,北京市将示范高中名额分配比例再次调整,提高到12%-15%.
2014年拟在全市优质高中进一步提高名额分配比例,即将区域内各优质高中招生总计划的30%分配到区域内的所有初中。
为一般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提供更多机会
据了解,这项工作的开展首先是为一般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对这些初中形成良性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减轻“小升初”择校压力。
另外,是坚持以增量推进改革的思路,不影响优质高中初中部学生和远郊区县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此次优质高中拿出分配的30%招生计划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原有12%的名额分配计划、原有10%择校生计划和新增计划。
另据了解,此举可以使优质高中生源更加多元,推动优质高中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优质高中部分中招计划分配到初中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拟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进行名额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办法
(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
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各区以优质高中为单位,将本校2014年统一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1.报名资格。所有具有升学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具有连续三年正式学籍,有资格报名参加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
2.录取方式。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的招生将采用单独批次按成绩录取。(具体操作办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拟定)
(二)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
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是指门头沟区、昌平区、大兴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平谷区、延庆县、燕山区。11个区县的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参照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办法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所有拟参加名额分配计划招生的学生都须参加当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依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单独批次录取,分数相同时,按本市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各区县教委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名额分配招生工作方案,要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规范,各区县须将工作方案、优质高中校的招生计划及分配计划数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三)为确保这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各区县教委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杜绝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