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层工作经验者,考“碗”有优势。2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市直机关公务员招录中最大的变化将是扩大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招录比例,至于具体比例扩大到多少还未最后确定。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招录公务员向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倾斜,是为了形成干部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到基层培养的良好格局。通过引导,让应届大学毕业生先到基层去工作,学会处理复杂事件,了解基层,加深与老百姓的感情,把理论和实践融合两年后产生出来的优秀成员选拔到公务员队伍当中。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2年起,中央和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辽宁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从2006年起,我省公务员招录中已逐步提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人员的比例。
有关部门解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和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辽宁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据悉,去年沈阳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不低于本级机关招录计划总数的50%。
记者注意到,在我省已下发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关通知中规定,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措施,县(市、区)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镇机关和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安全系统以及基层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和森林公安系统县(市、区)以下部门,在编制录用计划时,仍重点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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