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14中考安排出炉 综合素质评价直接纳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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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2014中考安排出炉 综合素质评价直接纳入录取

3月19日,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公布,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5日。自今年起,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

考试12科,考察4科,成绩按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成绩均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文化课考试科目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

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等级划定办法继续按2013年规定执行。

4月25日至30日报名,6月12日至15日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5日—30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成绩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对信息技术的考试政策不变,其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同时填报升学志愿。志愿设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两类,具体由各县市确定,学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一处职业学校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录取。

继续实行指标生分配政策

2014年,我市继续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

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和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即上年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情况以同等权重计。

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指标。

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

自今年起,将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

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考核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在县市区年度教育综合督导中,对于办学行为规范、教书育人质量高且督导成绩高于平均值的学校可奖励一定比例的A等指标(从B等中扣除),奖励额度一般不超过3%;高中学校要参与招生服务区内初中学校A等奖励指标的调控。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有利于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确定,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原经济区)由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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