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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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北京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的通知 京教职成〔2014〕4号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高中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与协调发展,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市教委决定于2014年在职业高中开展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工作。在区县教委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综合学校办学能力、师资情况和专业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将2014年职高综合高中班改革试点学校和专业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试点计划和招生工作

原则上每所学校试点1至2个专业,每个专业安排1个教学班,学校试点计划人数控制在80人以内。区县教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参加试点的职业高中学校深入调研,结合区县实际生源情况,合理确定试验班的招生计划和规模。试点学校要好招生准备工作,将试点专业列入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及时向区招办报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招生。

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

试点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关于在职业高中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4〕1号)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与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结对子,加强在课程标准、教学过程、教研进修、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深入调研,制定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

试点学校要在4月7日(星期一)前提交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试点学校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于5月16日(星期五)前将修改后的试点方案和教学计划盖章后向市教委提交一式2份备案。

三、试点教育教学及管理有关要求

(一)区县教委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试验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综合高中班的师资培训、教科研活动、考试评价等教学活动进行统筹管理,统筹教育资源、管理力量、师资队伍,精心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同时要加强质量监控,及时开展交流、研讨和总结、提升工作。实际招生、教育教学进展等有关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教委报告。

(二)综合高中班实行职教科、中教科双重管理。中教科(高中科)要将综合高中班纳入教学管理,综合高中班普通高中课程和教学安排要符合国家有关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相关的课程标准,修满相关规定的学分。职教科要将综合高中班的专业课程教学纳入教学管理,在专业课程设置、通用技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安排和专业教学方面给予指导。

(三)综合高中班学籍管理需纳入区县中学学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综合高中班的学生需通过北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CMIS)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并进行日常管理。

(四)区县教委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高中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通过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系统(校级平台)为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

(五)市考试院、区考试中心要组织综合高中班学生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参加全市统一高中毕业会考。

(六)试点学校要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团队的教研和培训,同时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定期开展试验工作交流和研讨,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不断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试点项目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不高的,市教委将视情况核减下一年试点专业招生计划或取消改革试点资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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