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中考相关加分政策已经出台,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如何办理加分资格认定手续?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不同类型考生办理加分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和办理手续不尽相同,考生要依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
1.烈士子女考生
地方政府批准的烈士子女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资格审核分级进行,在京中央政法机关工作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级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中央政法机关人事部门复审。
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级政法单位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报市委政法委员会复审。
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本系统公安局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复审。初审前,申请人要到初审部门领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项目。
3.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申请人要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见义勇为荣誉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由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复审。
4.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北京教育考试院依照市教委确定的获得市级三好生称号考生名单审定。
5.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
获得《201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中规定名次的考生。考生所在学校持填写好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加分资格认定表》,并携带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奖状)或集体项目获奖的全体成员名单(复印件)到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6.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考生填写由本校发放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到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7.台湾省籍考生
考生填写由本校发放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由其父母(监护人)单位开具身份证明,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8.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填写由本校发放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后,带上户口簿由所在学校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9.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考生要带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到区县中招办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10.现役军人及其子女
其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分级进行,由军人所在师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批;公安现役部队(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军人及其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由军人所在各局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审批。申请人要到初审部门领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并认真填写表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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