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还明确规定,城市公办学校(含高等院校附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
外籍人员子女入学不收规定外费用
通知规定,持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其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享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据了解,沈阳市没有此项计划。
“三好”生最后一年享受中考加分
今年,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还能享受加5分的政策,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将取消此项加分政策。此外,今年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援疆干部子女(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按照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规定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中考作文书写特别潦草扣1至2分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今年,中考将增加实验、实践类的测试考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继续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据了解,沈阳中考书写考查在语文作文中体现,书写好的可加1至3分,书写特别潦草的可扣1至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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