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已于4月初全面启动,全区有8万多人参加。5月9日,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就落实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进行了通报。
自治区教育厅王建平副厅长指出:今年,我区各普通高中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最高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招收择校生,为今后我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促进教育公平打下基础。
将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分值由原来的10分调整为7分,增加“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两项合计10分。“廉洁与修身教育”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进行评定,考核分值为3分、2分、1分、0分四个等次。
今年,我区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实行“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进行评价,总分共计730分。学业水平考试9科总分620分,学生共参考7科,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60(物理85分、化学75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合卷100分(政治7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30分,学生从三科中选考1科)。综合素质评价为110分,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学习能力(含信息技术15分)45分,运动与健康50分,表现与特长5分。
全区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采取统一考试命题、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设置考场、统一考试时间(定于6月28日、29日、30日,共计2天半)、统一组织阅卷。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考试不允许使用《新华字典》;数学考试、理化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英语考试进行听力测试,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学生可翻阅所带资料,但不得讨论,须独立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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