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4年宜昌市城区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已经出台,对分配生计划、资格,如何填报志愿及如何录取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14年择校生计划占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超过10%.分配生招生计划为省教育厅下达的省级示范高中在城区招生的部分指令性计划,其所占指令性计划比例为60%.(注: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4月16日出台的相关意见,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14年择校生计划占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超过10%.在择校生比例下调,统招生比例上升的情况下,以统招生计划为基数的分配生,今年比例虽与去年持平,但实际上人数是增加了)。
分配生比例仍为60%
城区招收分配生的学校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分别为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和葛洲坝中学,面向城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
分配生招生计划为省教育厅下达的省级示范高中在城区招生的部分指令性计划,其所占指令性计划比例为60%,市教育局按照各区初中毕业生总数的一定比例分解到各区,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市外国语学校分配生招生计划直接由市教育局下达。
会考科目须四科及格
2014年分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区正式学籍的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且不超过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为2A3B及以上;体育中考成绩达到60分(百分制)及以上;学生学业考试会考科目四科成绩全部及格。
而2013年对最后一项条件的要求是,会考科目只须三科及格。
可兼报3所示范高中
具有分配生资格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填报志愿时间与其他考生同时,考生可以兼报3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的分配生志愿,同时还可兼报其他学校非分配生志愿。
录取最低控制线可降25分
2014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择校生三批次进行,统招生和择校生采取城区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择校生录取前进行,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线下25分。
分配生录取时将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按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其空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城区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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