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立领导机构、进行调查摸底、积极研究对策,以及开展公务员法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西藏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要求,日喀则地区通过抓好三项工作,确保实施日喀则地区公务员法工作全面顺利展开。
一是及时汇报,健全机构。西藏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结束后,日喀则地委、行署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并及时调整充实了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地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宫蒲光为组长,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洛松次仁,地委委员、组织部长戚素坤和行署副专员张岩为副组长的日喀则地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安排部署,进行培训。按照自治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地委、行署的安排,2006年12月16日召开了日喀则地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地区实施公务员法各项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准确、有序、同步开展,专门利用半天时间对各县市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局长、工作人员和地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公务员登记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三是制定方案,打好基础。及时制定呈报了《日喀则地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关于日喀则地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并对全地区自1997 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工作人员)过渡考试人员成绩进行了整理、复核和录入,为下一步公务员登记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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