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教司司长谈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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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教司司长谈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出台

为中西部高等教育插上振兴的翅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谈《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出台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孙铁翔)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22日正式发布。为何要出台《计划》?《计划》都有哪些重点措施?如何看待区域发展的差异性问题?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就此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记者:为什么要针对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出台文件?

张大良:作为全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中西部高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占全国的65.5%。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办学规模的快速扩大,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办学水平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等问题,已成为制约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瓶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引导中西部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记者:总体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张大良: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中西部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办学质量显著提升,建成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为整体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计划》提出了加强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扩大中西部学生入学机会、优化院校布局结构、加强交流与合作、健全投入机制等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记者:如何增强政策的针对性?

张大良:《计划》主要从三方面着手增强政策的针对性:一是注重整合各类政策资源。《计划》整合了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的具体举措。二是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要加强特色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着重支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高的学科专业建设。三是发挥地方政府和高校主体作用。强调实施的责任主体是中西部各地政府和高校。在中央各部委综合协调、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必须发挥中西部地方政府和高校的主体作用,把“输血”和“造血”结合起来,综合推进各项改革。

记者:如何看待区域发展的差异性问题?

张大良:首先要关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充分考虑到中西部各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及高等教育投入水平的差异,在具体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等方面对中西部提出不同要求。同时,要关注区域间高等教育发展的差异性,明确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的重点区域是西部。在项目选择方面充分体现区域和民族特色,对西藏、新疆等民族、边疆地区作出特殊安排。此外,还要关注区域内高等教育发展的差异性。中西部各省份要做好本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本省所属高校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省内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异,采取不同政策支持省域内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基础比较薄弱的高校。

记者:目前已经实施了哪些重点工作?

张大良:《计划》坚持边制定边实施,目前已经先行启动实施了3项重点工作。一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将投入10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100所左右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加快发展。二是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教育部、财政部于去年9月联合启动实施,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支持建设1所本区域办学实力最强、办学水平最高、区位优势明显的地方高校。三是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教育部与香港李兆基基金会、培华教育基金会合作,计划在2012年到2016年期间,选派千名中西部地方高校领导干部赴海外研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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