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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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各直管直属单位:

现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月16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按照“建首善、创一流”标准,深化改革,加强统筹,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充分激发教育发展生机活力,切实加强国内外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一、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行动计划,实施课堂德育构建、学校文化示范、综合素质提升等8项工程,推动中小学德育每月有主题、全年成系列。完善德育管理制度,继续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发展测评。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开展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2.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北京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锻炼实效性。加强中小学生防近视、控肥胖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应对工作体系,推进心理素质教育全覆盖,建立中小学心理教师教研制度。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严格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3.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以实施学生教育计划书、中小学博物馆月、公共服务周等为抓手,加强社会大课堂的常态化应用。组织学生艺术节、科技节等系列活动,继续打造“金帆”、“金鹏”等素质教育品牌。贯彻实施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加强远郊区县校外活动站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学生军训基地建设,开展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二、着力加强教育资源建设,继续提高教育供给能力

4.总体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支持100所村办园建设,新增2.4万个幼儿园学位,全面完成三年新增7.5万个学位的任务。加大干部教师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培训5000人次。探索建立支持非教育部门办园的长效机制。

5.深入推进中小学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30个项目,支持23所小区配套学校二次改造,加快推进三年200所现代化中小学的建设。

6.继续加强高校基本建设。继续加大投入,落实市属高校三年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市属高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市属高校新校区建设。继续支持教育部5所在京高校新校区建设。进一步提高良乡、沙河两个高教园区建设水平。

7.加快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国家示范校、骨干校和现代化标志校、示范专业和骨干特色专业。建设17个职业教育工作过程导向课程改革专业教学资源库。加快推进实训基地、亦庄职教园区建设。

三、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 

8.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开展园所工作指导、分级分类验收工作,促进园所整体水平提高。新建43个社区儿童早教基地,支持81个优秀早教基地开展活动,加强早教示范基地评审。开展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手拉手活动。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实践探索,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建立市级奖励机制,完成部分区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评估。支持城乡结合部、新城等地区30所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做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总结推广。开展九年一贯制、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调研推广。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精品化教材建设工程。总结并推广高效课堂模式。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标准、初中质量管理框架体系和中小学衔接指导意见。

10.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修订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启动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继续支持70所左右特色高中学校建设,推进自主课程设置试验,支持开设自主研修课程、选修课程,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实施高中创新教育支撑条件建设工程,重点建设25个市级高中开放式重点实验室。规范对国际课程实验学校的管理。启动民族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11.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探索完善职教集团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和“3+2”中高职衔接试验。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开展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和高职院校“携手发展计划”。开展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继续加强农村成人学校建设,推进农民成人学历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2.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全面推动“质量工程”二期建设。继续加强专业群建设,积极推动专业和课程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优质资源网络共享平台。完善实践教学体系,重点开展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和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促进市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以教学共同体、高校结对共建、高校自主性联盟发展为基础,完善区域性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

13.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推进全市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习型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数字化学习社区、示范性社区学院建设。拓展北京学习型城市网服务功能,开发网络学习资源。办好北京开放大学。继续开展“首都市民学习品牌”认定,树立终身学习先进典型。筹办第九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和首届全球学习型城市大会。

四、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化解热点难点问题

14.保障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通过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探索政府委托办学、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制定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管理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京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15.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实施《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研制标准细则。启动特教学校建设工程,投入1亿元促进主要项目达标。加快特殊教育支持中心建设和融合教育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重点支持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新建17个学前特教基地。加强特教干部教师培训。

16.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以及中等学校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资助水平,切实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17.强化学校后勤服务保障。落实《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后勤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改造100所中小学校食堂,进一步扩大食堂供餐比例。支持高校食堂直供基地建设,完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机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条例》,协同相关部门保障校车安全。

18.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以研究生群体为重点,加大对就业困难学生群体扶持力度。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确保就业率不低于95%。加强培训和研讨,打造专业化就业工作队伍。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加大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19.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公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大对高校违规办学的治理力度,维护教育秩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办法,严禁各类培训与入学挂钩;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20.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推进20项国家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不断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对试验区县、学校的分类指导,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改革成果,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和宣传推广。

21.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翱翔计划、雏鹰计划,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不断完善教学质量和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育人过程和升学考试中的作用。推广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工作过程导向”课程改革成果。启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学生科研与创业行动计划。加强培养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产学研、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

22.创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全面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工程,扎实推进“北京数字学校”体制机制建设,录制2000节高中阶段名师课程,更新20%义务教育名师同步课程。整合网络、热线电话、电视等教育信息资源,建设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平台,打造首都教育信息化服务品牌。启动数字校园建设二期,完成30至40所市级数字校园实验校评选。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继续办好“网上家长学校”。

23.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意见》。支持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加强北京实验室、高校工程中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完善部市校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程,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支持高校与中关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

24.加大文化传承与创新力度。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建立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繁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启动学校文化示范校评选。支持高校建好“博物馆联盟”、“图书馆联盟”等资源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25.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大民办教育分类指导和管理力度,引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向职业培训、继续教育转型,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品牌学校。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继续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引导民办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继续开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评估、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及招生活动监测。 

26.扩大首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实施“留学北京行动计划”,扩大规模,提高层次。大力推进汉语国际教育。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试点项目。加大对学生交流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举办中华文化小使者项目和第三届国际学生北京夏令营等活动。加强与友好城市、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

六、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7.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发行《教师周刊》,树立和宣传师德模范。加强日常管理,依法规范教师校外兼课行为,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28.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青年英才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深入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意见》,重点实施“名师名校长教育家发展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基本功研究、培训与展示活动。

29.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工作。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区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干部教师向普通学校流动。保障教师待遇,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边远山区、特教学校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倾斜力度。

七、坚持服务导向,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和督导 

30.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学风、工作作风。培育教育机关特色文化,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干部培训和交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研究制定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意见,加强直属单位建设。

31.全面加强教育督导。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召开市第七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制度建设。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监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监测工具并组织试测。做好校外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区县教育督导工作的专项督导。研制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开展教育“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监测。

32.切实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教育立法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师生申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做好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承接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市属高校章程建设试点,制定高校章程核准办法。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治与校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网。

33.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增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能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主要问题,加大对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以及特殊群体的支持力度。完善经费管理办法,实施全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着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贯彻《北京市内部审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全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3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落实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本市规定的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发布北京市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意见。组织“第十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创建评估认定工作。推进公务员和高校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加强语言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举办首届语言文化建设论坛。

八、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35.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师生员工。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拓展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的载体与形式,实施“青年先锋工程”。推进铸魂工程、名师工程和骨干教师研修计划,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学生指导服务体系。加强“首都百万师生微党课”微博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思想教育。

36.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定期务虚、联系群众等多项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培训资源、培训基地建设和统筹,落实好组织调训,抓好重点班次和专题培训。做好干部挂职锻炼、交流轮岗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落实任期制。加强干部监督与管理。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7.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北京高校党的建设规划(2013--2017)》。继续开展创新项目评选,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第七次普通高校党建先进校评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员评议书记、支部评议党委”试点范围,探索推行院(系)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研究修订《高校院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暂行规定(试行)》。研究制定高校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党建的意见和中小学校党建基本标准,深化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办高校党建评估。

38.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防控。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39.扎实做好统战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非法传教渗透工作。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争当“四好老干部”为抓手,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充分发挥“五老”作用。

40.全力维护首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完成20所高校的检查验收。推进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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