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施省属高校用人制度改革
高校可在核定岗位范围内自主聘用
本报讯(记者 冯丽 柯昌万)《陕西省省属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出台,提出要落实和扩大省属高校用人自主权,优化省属高校教师队伍结构布局,激发省属高校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陕西要求,省属高校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积极探索新的用人方式,形成灵活的进出机制和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最大效能,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控制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规模,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可以从教学科研人员中调配选任。原编制内的工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不占用有限的编制,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解决,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陕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省属高校办学层次、在校学生规模,对高校岗位总量进行核定和动态管理,高校据此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报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备案。陕西省属高校可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用,聘用结果报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中国教育报》2014年12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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