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自考停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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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自考停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5年四川省将停考和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和课程。

2015年起,全国考委将停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和“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3门课程考试。为了不影响考生正常学习、考试和毕业,省招考委按全国考委要求指定了这3门停考课程的替代课程,从2015年起,省招考委将按照指定的替代课程安排考试。

省招考委从2015年起停止劳动和社会保障专升本专业新生报名注册。从2017年起,停止安排该专业全部课程考试。2018年起,不再颁发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我省餐饮管理专升本和专科专业分别于2006年和2011年停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和专升本专业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停考,上述停考专业仍按原停考文件规定执行,但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考生在2017年10月前取得上述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可以申请办理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从2018年起,未完成该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须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与新转入专业中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合格课程可办理转免考手续。考生修完新转入专业的所有课程,累计学分达到转入的新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可申请办理新专业的毕业证书。

省招考委决定将商务英语专升本专业中的“商务英语口译”调整为“口译与听力”。从2015年4月起考生按照调整后的课程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口译与听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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