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为方便考生申请今年9月份的教师资格证书,我办决定发放2014年7月自考的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及地点:8月25-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址:福田区振华路21号自学考试辅导学院,联系电话:83749727。
二、领取方式:考生首先在“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查询7月份自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前往发证地点领取。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只发放2014年7月份考试的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书,其他课程合格证书仍在原规定时间(2015年1月5-15日)发放。
(二)办理自考毕业手续(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时考生不需要提供课程合格证书。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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