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办理时间
1、各县及二学历承办学校受理考生申报毕业时间:5月26日-27日
2、市区社会考生受理时间:5月31日—6月1日
3、全市毕业生会审时间:6月1日-6月2日
二、考生申办毕业受理地点
1、考生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1(不含二学历)和2902的在市自考办;
2、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3的在东至县自考办;
3、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4的在青阳县自考办;
4、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5的在石台县自考办;
5、法律本科、律师本专科和公安管理本专科专业考生依照准考证号码在所在地自考办申请毕业。
6、二学历考试毕业生由所在就读学校受理登记预审,由学校集中到市考办办理。
三、考生毕业所需申报材料
1、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
2、按有关规定可以顶替、免考的课程成绩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审批材料;
3、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合格证书》;
4、由外省转入的,应提供省考办考籍科出具的《外省学籍归档证明单》;
5、申请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合格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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