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办通告
1.考生须同时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暂住证)进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
2. 因部分科目实行电脑评卷,请考生携带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场实行电子监控、手机探测,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试室的,将被取消考试成绩。
4. 2006年4月自考成绩可通过手机短信1259+准考证(12位)发送到09500预约或拔打电话9509972002查询,也可在深圳招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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