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考试院获悉,随着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社会需求日益萎缩,生源大幅减少。为了进一步优化自学考试专业结构,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业(专科段)。
从2015年起,社会工作与管理、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注册,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已报考的考生如需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可分别参加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相应课程考试。对已取得原专业6门以下专业课程(不含公共课)合格成绩的考生,一律转入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或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学习。对已取得原专业6门及以上专业课程(不含公共课)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16年12月1日前,达到原专业毕业条件的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达到转入专业毕业条件的也可按转入专业申请毕业;2016年12月1日以后,一律按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省考试院提醒,合格课程在申请课程顶替和毕业时不能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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