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13号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17号文)的相关精神,从2012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中的两门“双证书”课程,即“就业与培训”和“医疗与生育保险”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分别做相应调整。本市上半年这两门课程的教材及大纲不变。
调整后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如下:
新课程代码
原课程名称及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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