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200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0年1月、4月自考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09年12月3日至7日(其中6日休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2010年上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09年12月15日至18日,报考2010年1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报考2010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和2010年1月18日至21日,携带准考证(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此外,在2010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另外,获取2009年10月份自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单科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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