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场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交通运输专业(独立本科段)(民航运输)以及交通运输专业(专科)(民航运输与服务方向)三个新专业。
三个专业的主考学校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考点一律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
其中,机场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凡取得本专业计划所规定的13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累计不低于70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场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交通运输专业(独立本科段),凡取得本专业计划所规定的14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累计不低于70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输(民航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交通运输专业(专科),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专业专科水平相一致。凡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累计不低于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输专业(专科)(民航运输与服务方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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