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免考,申请免考方式调整为“网上申报,报名点现场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1日-9日每天8:00-22:00,10日8:00-17:00.
二、网上申报网址zk.hebeea.edu.cn或www.hebeea.edu.cn
三、现场缴费和提交免考材料时间
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提交免考材料的,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四、申请免考简明流程
1、网上申报
(1)考生登录。考生录入姓名、准考证号、验证码登录。非在籍考生、考生信息不全的本次不予受理免考,考生须在下次理论课网上报名期间补全信息,下次申请免考。
(2)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选择报考专业(最多可以选择2个专业)。考生个人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不符或照片非本人照片的,请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申请变更。
(3)录入用于办理免考的证书信息和对应的免考课程,其中学历证书的“证书号”录入学校编号、学历认证报告的“证书号”录入认证报告编号。选择对应免考课程后,必须点击“保存”,方可继续申报。
对使用多个证书免考(最多3个证书)的,点击“保存”后,可继续录入下一个证书信息及对应免考课程。
(4)点击“下一步”后,可显示填报的所有信息供考生确认,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录入的证书信息、申请免考的课程信息,并着重注意页面下方红色字体的提示信息。
2、报名点现场提交免考材料缴费确认
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报名点现场提交免考材料和缴费,并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确认签字。
3、查验结果
上半年3月20下半年9月20公布当次申请免考提交的各类证书的查验结果。考生可通过“免考证书查验结果”栏目查询证书查验结果。
4、审批结果公布时间上半年6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公布当次免考审批结果。
考生可通过“免考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当次免考审批结果。考生对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免考审批结果公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自考办及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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