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10月24、25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及新生准考证定于10月19日开始发放,请老考生持准考证、新考生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号领取。
2、凡报名后没电子摄像的考生,于10月21日下午4:00,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办补摄。
地址:市义安北路42号教育局行政楼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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