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全国考委办[1999]30号和[1999]66号文件通知,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律师专业(专科)的考生参加法律专业《刑法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刑法原理与实务》;法律专业《行政法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律师专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二、根据全国考委[2001]1号文件通知,取消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选考课程《方志学》,该计划中选考课程由五门调整为四门,考生可在其中选考两门。
三、根据公安部自学考试中心公政教考字(199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刑侦专业改考公安管理专业,部分课程替代作如下安排:
公安管理专业的宪法学替代刑侦专业的法学概论,公安学基础理论替代中国公安通论,公安秘书学替代公安应用写作学,刑事侦察学替代刑事案件侦察,治安管理学替代国际犯罪与侦察,公安管理学替代犯罪情报学,保卫学替代刑事侦察措施与手段,公安法规替代现场勘查学。
四、根据全国考委[2003]37号文件通知,部分专业和课程及大纲、教材从2004年起做如下变更:
1.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3)的宪法(二)(4学分,课程代码0862)改为宪法(一)(4学分,课程代码0212),法理学(二)(5学分,课程代码0210)改为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码0211)、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学分,课程代码0217)改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0)。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5学分,课程代码0220)改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3),从2004年起只安排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的考试。
3.公安管理专业的刑事侦察情报学(课程代码0861)和刑事侦察学(课程代码0358)课程名称变更为刑事侦查情报学和刑事侦查学,课程代码不变。有关教材名称的更正将在教材再版时实行。
4.从2004年起16门课程考试使用新编的大纲和教材:社会学概论(6学分,课程代码0034)、婚姻家庭学(3学分,课程代码0855)、合同法(4学分,课程代码0230)、知识产权法(4学分,课程代码0226)、公司法(4学分,课程代码0227)、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课程代码0243)、劳动法(4学分,课程代码0167)、证据法学(6学分,课程代码0229)、金融学(一)(4学分,课程代码0256)、货币银行学(6学分,课程代码0066)、金融市场学(5学分,课程代码0077)、再保险学(4学分,课程代码0085)、企业会计学(6学分,课程代码0055)、经济法概论(财经类)(4学分,课程代码004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学分,课程代码0051)、企业经济统计学(6学分,课程代码0045)。其中民事诉讼法学、企业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三门课程在2004年下半年的考试中使用新编的大纲,教材组织命题。预计其他进行重编的大纲、教材将于2005年使用。
5.根据全国考委[2004]9号文件通知,档案学专业(独本)(B060202)考试计划中的“中国政治制度史”(0790)调整为“中国行政史”(0322)。
五、根据全国考委办[2004]1号文件通知,《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2004年版)教材中,以“附录”的形式增加有关命令、函数等内容。该课程2004年的考试用书仍为2003年版教材,2005年考试用书将改为2004年版教材。
六、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5]32号文件通知,宪法学、法理学、金融学和婚姻法等四门课程从2006年按新代码安排考试:宪法学(4学分,5679)、法理学(7学分,5677)、金融法(4学分,5678),婚姻家庭法(3学分,5680)。
七、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要求,从2007年起部分专业和课程做如下变更:
1.根据全国考委的有关文件(考委办函[2006]25号、考委办函[2006]32号),原大学语文(专)(4学分,课程代码0010)、大学语文(本)(6学分,课程代码0011)调整为大学语文(4学分,课程代码4729);原高等数学(二)(9学分,课程代码0021)调整为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课程代码4184)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学分,课程代码4183)。
2.根据全国考委对计算机类5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的文件(考委[2006]1号),原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4学分,课程代码2319)调整为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5学分,课程代码4732);原数据库原理(5学分,课程代码2336)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6学分,课程代码4735);原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8学分,课程代码2314)调整为电子技术基础(三)(7学分,课程代码4730)。
3.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6]15号,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取消监所企业管理学(5学分,课程代码0240),由劳教管理学(5学分,课程代码0852)代替;原选考劳教管理学的考生,应加考狱政管理学(5学分,课程代码0239);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课程代码0213)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7学分,课程代码0917);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课程代码0215)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19)。
4.根据全国考委[2006]7号“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对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原考试计划中的选考课程“社会学概论”在新计划中调整为必考课程(详见晋招考自字[2006]19号)。
5. 根据全国考办函[2004]93号和[2007]5号及晋招考自字[2007]5号文件通知,我省决定从2007年下半年起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做如下调整:
①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中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107,6学分)(原计划旧课程经济管理概论)调整为政府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3349,5学分);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课程代码0267,4学分)调整为社会研究方法(课程代码3350,4学分)。
②2006年10月颁发的晋招考自字[2006]21号文件中调整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中增加的两门新课程——会计学基础(课程代码4752,5学分)和管理学概论(课程代码4753,5学分)自即日起取消。
会计学基础(课程代码4752,5学分)恢复设置为基础会计学(课程代码0041,5学分),管理学概论改设为企业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144,5学分)。
组织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2650,4学分)不再设置,考生已经通过的该门课程可以顶替企业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144,5学分)。
八、根据教育部考试[1999]15号文件精神,将从2000年上半年开始改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
1.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设置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②“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
③“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2.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经济类专业设置
“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3.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设置
①“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列入“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考试大纲,并在考试中占有10%的分数。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2月末的国内外时事每年7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国内外时事。教育部自考办指定《半月谈》杂志为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中时事政治考试的参考读物。具体内容为:每年4月份时事政治考试的参考读物为上一年10月至当年3月《半月谈》杂志;每年10月份时事政治考试的参考读物为当年4月至9月份《半月谈》杂志。考试内容均出自所指定的《半月谈》杂志。
(二)关于现有课程与改革后的课程衔接
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8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只通过“哲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只通过“政治经济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从2000年起报名参加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必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考试。
(三)各专业现有公共政治课与改革后的课程具体衔接办法:
1.本科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凡原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公共政治课已合格的,不再参加新公共政治课的考试;
非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未通过“中国革命史”课程的,须参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毛泽东思想概论”两门课程的考试;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未通过“中国革命史”的,须参加“毛泽东思想概论”的考试;
2.基础科段和专科段的考生:
原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有“哲学”和“中国革命史”两门公共政治课的,其两门课程均已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新公共政治课的考试:“哲学”未通过者,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的考试:“中国革命史”未通过者,须参加“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的考试:“中国革命史”未通过者,须参加“邓小平理论”和“邓小平理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的考试。
来源:山西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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