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英国巴斯大学 University of Bath 所在位置:英国,Bath学校设置类型:综合性大学创建时间:1966年学历:语言 预科 本科 研究生 网络课程 学校性质:公立学生人数:14255人院校地址:Undergraduate Admissions OfficeUniversity of Bath (B16)Claverton DownBathBA2 7AY,United Kingdom8259
2014年03月17日 《走上律师之路》一文由出国留学网(wWw.Liuxue86.cOm)转载发布。
康清:让客人信服对律师来说非常重要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由于英中两国法律体系不同,在英国攻读法律专业的中国学生相对较少,刑事律师中华人更是人数寥寥。
最近几年一些在英华人牵涉的案件引人注目,特别是巴斯大学中国留学生李某因携带仿真枪支,并试图用5000英镑贿赂导师以取得硕士学位,被判刑12个月。
李阳案引发了多方关注,而他的辩护律师是英国Rustem Guardian律师事务所的华人律师康清。
来自沈阳的康清1990年代中期就来到英国学习,中途转学法律,目前是英国少有的华人刑事律师。
在接受子川专访时,康清谈到自己在英国学习法律的经历、担任刑事律师这些年来的经验,并向广大留英华人提出建议。
《留学英国》音频第9周收听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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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很小的时候就来英国读书,本科是学商科的,后来为什么改学法律?
康清:可能是冥冥中注定的事情。我本科毕业之后其实已经报了商科的硕士课程,而且交了订金。其实我最开始选择学商科也是因为大家都选商科,可能觉得相对容易毕业吧。
那年暑假我回国了一段时间,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读商科了。因为当时我已经有过在律师事务所做翻译的经验,接触到法律这个行业,觉得还是比较感兴趣的。假期结束回到英国之后,我就决定改学法律。
问:不是法律本科出身的学法律会不会特别难?
康清:刚开始读的前半年压力蛮大的,因为尚未进入状态,没有抓住一定的学习方式。因此,那个阶段我有些低落。后来我找到一个办法。
同学中没有华人,我就组织了一个学习小组,大家在一起读书、分享课堂笔记。用了这个办法,加之自己在法律方面有一定的天赋,比较容易记住法律条文,半年之后我就觉得自己进入学习的状态了,还蛮享受学习的过程的。
问:LPC这种专业考执照的课程跟别的课程有什么不同?
康清:法学研究生文凭,即CPE/GDL(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Graduate Diploma in Law)跟本科很像,有很多内容需要记忆。
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即LPC(Legal Practice Course)跟注册会计师证书ACCA相似,是实践性的,像工商管理硕士(MBA)那样,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才能够把所学知识应用。。我是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读的LPC。
读LPC的那一年课程非常集中,要求学生把法律条文应用到切实案例中。我觉得这一点难度比较高,因为需要你对案情的理解程度非常高。
问:你考到LPC之后的求职过程是怎样的?
康清:考到牌照之后只能有资格申请见习律师(trainee solicitor),做两年见习律师之后才能正式拥有律师资格。
问:见习机会难找吗?
康清:我认为对华人来说找见习机会是一个难点。因为律所培养你两年,之后却不能确定你是否会留下来继续工作。所以,华人在这一点上不占优势。
问:你的见习是怎么找到的?
康清: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华人律师事务所。因为读完LPC之后5年内如果拿不到见习资格,那么等于浪费了,没有资格当律师了。
所以我当时发挥自身优势,先进了一家华人律所,取得一些工作经验。第二步开始找有名的律所,最后正式找到大律所的见习岗位。
第一份工作是我主动出击的。我当时到了那家律所,去找经理谈,被拒绝之后,第二次我直接找到他们的老板。那时老板很忙,我就坐在那里等,老板忙完之后我过去找他。
当时那家律所的老板第一句话就说:“你读LPC出身,不会在我这里呆长久的”。我就想方设法说服他,尽管不能提供见习合同,但我还是会踏踏实实在那里工作。
刚开始我是做公司前台接待员,三、四个月之后开始做案子,半年之后我成为了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在这家华人律所工作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之后,我觉得自己对移民法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正好有一个机会,就跳槽。
我工作的第二家公司是英国本地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也是我主动过去,看到该公司非常大,就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拿到这份工作。
当时我跟专门负责人谈了一下,对方没有做决定,我又与老板做了两轮面试,最后被录用。这份工作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律所,面对全球,接受很多复杂的案例。
我一到这家公司就开始做案子,获得了很多自信。刚进去的时候觉得,公司里的同事全都是西方人,也会担心自己语言以及各方面的能力是否能胜任。我就虚心去看每一位同事是怎么工作的,而且早出晚归,辛勤工作让我很快进入了这个新角色。
我在这家律所做了很多案例,如果十个案例中有九个都成功的话,令我觉得是对我工作方式的认可。这给了我很多的鼓励,也奠定了我以后职业生涯的工作方向。
问:你这种找工作的方式可以称为“面霸”了。
康清:我觉得这样更好。其实我们同期毕业的朋友,大家都会互相交流。很多人会投很多份简历,可能有回应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我会分析这种求职方式:老板看到的永远只是文字,不够直观。而我认为,没有人是完美的,如何让老板看出你是一个可塑之材,要么就是你的学业成绩突出,要么就是个人品质优秀。
对律师来说,一个很重要的品质就是让客人信服,这反映在谈话中、肢体语言中,而从文字上可能比较难以看出这些。因此,如果想在这些方面为自己加分,那么只有争取面对面的机会才能够实现。
下一期《留英访谈》,康律师从做刑事律师的经验出发,向广大留英华人学生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
(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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