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9年上半年申办毕业证书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毕业证书申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地点、时间
为了规范管理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方便考生、服务考生。从2009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工作开始,考生应到首次办理自考准考证的助学院校或区县自考工作站办理申办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1、闫良区、长安区、临潼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的考生到区县自考工作站办理申办毕业证书手续(时间:6月23日前)
2、助学院校考生到所属院校办理申办毕业证书手续(时间:6月23日前)
3、城郊六区社会考生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文景北路3号)办理申办毕业证书手续(6月16日——23日)
二、申办条件
申办毕业证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验原件贴复印件,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骑缝章)、准考证、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证)、两张二寸与首次办理12位号准考证同一底版免冠证件彩色照片。(另外申请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专科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免考者须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考生申办程序
1、先到收费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领取并填写两个信封,准确填写邮编、申办专业、准考证号、通信地址,以备通知毕业证具体发放时间。
2、申请本科毕业证者,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审验窗口审验。
3、需办理免考课程者,持有关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到免考窗口办理手续。
4、持交费单据到相应专业审验处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合格证。
5、领取《毕业生审核登记表》。此表必须由本人亲自用签字笔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不得折叠、污损。户籍栏必须注明城镇或农村。
6、专科、本科同时申请者,请将专本成绩单分开,先申请专科,再到免考窗口领取“情况说明”,方可到本科窗口申请毕业证。
7、《毕业生审核登记表》务必于6月25日前交回。逾期者,随下届办理。
城郊六区社会考生申办毕业证的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
(1)表内未列出专业,可于6月22、23日申办。
(2)毕业证书发放时间拟定于2009年10月8日后,准确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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