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考办2007年秋季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规定,少数已停考专业的应考者,在停考后三年内,对部分尚未及格的课程,可借考其它专业名称相同且学分不低于原考课程要求的课程。考试及格后,可申请办理原专业的毕业证书。
注:医学专业延至2008年底。(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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