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美化学领域双边合作研究项目开始申请受理(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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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中美化学领域双边合作研究项目开始申请受理(10.22)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之间的科学合作框架,为促进两国科学家在化学科学领域的合作研究,双方将共同资助我国和美国科学家之间开展的合作研究项目(JointProject)。NSFC对每个项目将提供60-1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的合作研究费用、赴美的国际旅费和美方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NSF也将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美方科学家的科研、中方研究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和美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即日起,2008年度的中美化学领域双边合作研究项目申请开始受理,有关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是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重大项目(结题时间晚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负责人,并以该在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为基础进行合作。申请者在国内要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同时具有副教授(含)以上的职称,且目前没有承担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2008年度共同资助领域为化学科学(ChemicalSciences),包括:分析和表面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理论与计算化学。 3.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要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联合提出申请,各方科学家应分别根据本国基金会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美方合作者应按照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具体要求,(网址:http://www.nsf.gov/pubs/2007/nsf07593/nsf07593.htm)同时向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相应申请。 二、说明 1.中方申请者须于2007年11月6日前提交“预申请简表”。合作双方的预申请简表内容应尽可能一致,申请简表一旦提交则不能更改。双方基金会将对预申请进行初评遴选出具有资格的申请者。 2.NSFC将于2007年12月1日后将初评结果复函通知申请者本人。 3.通过初评的中方申请人须提交全文申请书,请申请人登录NSFC业务网站http://isis.nsfc.gov.cn,使用在研基金项目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申请及评议”菜单下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选择“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再选择协议名称“NSFC-NSF”,然后点击“填写申请书”即可填写具体内容。申请人同时还须填写“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此英文申请书可从ISIS系统首页下载。填写后作为附件与中文申请书一起上传。无英文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 4.要求将双方申请人的中、英文学术简历(美方只提供英文即可)、近期公开发表的代表性文章目录(双方各5篇)及双方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即可)以附件的形式附上(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5.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至我委,纸质申请书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同附件材料一起于2008年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NSFC国际合作局美大处。具体报名可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供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来源:神州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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