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印发200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日程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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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印发200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日程安排的通知

皖考办[2001]52号 各市、县自考办,主考学校,助学单位,委托开考厅局:

现将200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日程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2年(上)开始由司法厅委托在我省部分市开考监所管理专业(本科)。二、英语专业(本科)"日语"课程安排在2002年的4月20号下午考试和英语教育专业同步。皖考办[2001]40号文中应用型专业关于"日语"课程安排按本通知考试时间调整。三、经济法专业(专科)并入法律专科,会计与统计核算专科并入会计专科,邮电管理本科并入工商企业管理本科,护理学(本、专科)由华东协作计划并入全国统考计划,律师本、专科由专科和独立本科段调整为专本衔接的本科。具体过渡办法见皖考办[2001] 48号"关于印发经济法学(专科)等专业合并调整的通知"。四、计算机通信(本科)面向社会开考,由各市组织报名,按社会开考收取报名费。中西医结合(专科)和护理学(本专科)由地市组织报名,但仍作为委托开考专业管理,按委托开 考收取报名费。 五、关于课程加试的说明。在新旧计划过渡中,老考生往往面临新老两个课程加试方案。且相应专科过渡到新计划后,老的加试课程可能不再出现。为解决老考生可能遇到的困难。经研究决定,老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加试课程,符合新的加试规定或者老的加试规定都可以申请毕业。比如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本科)的考生,如专科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根据新的加试规定就可以不再需要加考。六、关于过渡期的说明。目前,我省执行的过渡期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英语、法律两专业(本、专科)过渡期执行到2001年底;二是其他执行新计划的专业过渡期执行到2003年底。

所谓过渡期执行到2003年底,是指在2003年底前考生有三种情况可以申请毕业。一是所有课程是老计划课程,符合老计划规定要求毕业;二是已考部分老课程,剩下的老课程根据新旧计划课程替代对照表用相应的新计划的课程替代,符合老计划规定毕业;三是考了部分老课程,考了部分新课程,根据新旧计划课程替代对照表,把老课程对应替代到新计划中,符合新计划规定毕业。

当然,在过渡期能考完新计划全部课程,符合新计划规定的也可以毕业。过渡期后(大部分专业2004年(上)开始),上述毕业要求的第一、第二种情况不再执行,即不能再对照老计划申请毕业。也就是说考生要么完全按照新计划申请毕业,要么根据新旧计划课程替代对照表把老计划课程替代到新计划中,如果新计划中有增加的课程或实践环节,老考生也要参加考试或考核。计划调整的过渡期与课程的有效期是两个概念。老计划不执行并不等于老课程无效。课程有效期8年,计划调整后老课程可以通过替代新计划课程等办法行使其有效期。

特此通知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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