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12月9日至1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地点:中牟县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中牟西环路与官渡大街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三、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考生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地点在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口东200米路南,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大楼西南角2楼),不带照片。经工作人员审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领取《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该表由本人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该表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随《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与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不再上交自考办。
四、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签字确认并留下联系电话。个人基本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注册上网后将不可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差错时应立即提出更正,复印标明有修改内容的《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并留下联系电话,交于报名站。修改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必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
六、申请本科毕业而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不能办理毕业手续。未提前办理免考、转考、合并考号等考籍变更手续和未采集图像信息的考生,不能办理毕业手续。未完成由主考院校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或不合格)的不能办理毕业手续。实践性环节课程成绩请到主考院校查询。
七、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毕业条件但毕业生库中没有记录的,请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或到报名站咨询服务大厅查询。
八、已办理毕业申请手续的考生,于2015年1月15日至16日持准考证和《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单》到办理地点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
九、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请与主考院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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