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首页 > 

自考

 > 河北

 > 河北自考《中国高等教...

河北自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一、为什么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报考河北省自学考试,在网上申请毕业(或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时,系统使用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及其它信息通过“学信网”在线查验其“学历证书”信息。

在线查验未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认证费用自理)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辅证学历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为河北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学历证书”无法通过在线查验的几个主要原因

(一)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注册身份证号码、姓名不符。

(二)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填报的“学历证书”信息有误。

(三)“学信网”不提供查询的“学历证书”信息。

三、《学历认证报告》信息中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码)信息与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码)信息不一致的,需按不同情况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历证书”标明出生日期与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一致的,提交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标明出生日期与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二)因身份证号码变更造成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带有变更前信息的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