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0月自考未带准考证可以先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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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10月自考未带准考证可以先参加考试

《都市消费晨报》消息:10月29日、30日,乌鲁木齐市自学考试开考。凡是持第三代准考证即蓝色准考证的考生,需在此次考试中更换新的准考证。

此次考试是自学考试在新疆第41次开考,分别用汉、维、哈、蒙四种语言开考共119个专业。

此次自考改变了以往不带准考证就不能参加考试的做法。

乌鲁木齐市自考办提出,未带准考证可以先参加考试,但是考生的亲朋须在本场考试结束之前把准考证送往考场,否则试卷按废卷处理;同时,未带身份证的,有相关证件(学生证、驾驶证等)也可。考生除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外,还必须携带座位通知单。

如考生在考试中发现问题,可拨打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8810114、8810116。

据悉,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对自治区包括乌鲁木齐市此次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进行评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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