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国留学不归”坏账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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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国留学不归”坏账如何清算?

新闻事件:对出国留学不归,一般人们只觉得它是一种令人惋惜的人才流失,没有太关注这些人“一走了之”后的善后问题。但近日太原理工大学发布的一则“开除103名出国逾期不归教师”的公告,则让人直面这个比“留学不归”更严重的问题。

原观点:今年8月份发布的《华侨华人研究报告》显示,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2009年底,中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的总数为162.0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的总数为49.74万人。也就是说,至少有七成人“学不归”。这些人待在海外几十年其薪资、编制福利照拿不误呢?尤其是其中那部分公费委派的,是否意味着不但要用纳税人的钱送其出国,还要为其支付二三十年的吃空饷费用?对出国留学逾期不归的历史呆坏账,应该来一个系统、有序的“大清算”,该劝归的劝归,劝归无效的应及时开除,以把有限的岗位和财政拨款用到刀刃上,让后来人有施展才能的空间。

我再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出国见了世面,学有所成,或者有了更好的机会,重新安排自己的人生,这原本是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一边过着自己的新生活,却又占着原单位的编制,甚至拿着属于国家财政的补贴,显然是不行的。最为关键的是,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原本花纳税人的钱去学习,且与原单位签有相关培养合同,学成后长期不归,就不是开除就可了事的,而应该诉之于法律程序,追究其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而长期对“学不归”不理不问的单位,也面临失职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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