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自考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首页 > 

自考

 > 北京

 > 北京修订自考物流管理...

北京修订自考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根据考委[2011]5号《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做出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考试计划仍由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层次组成。课程设置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构成。

二、专业核心课为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将按期提前通知。其余课程的考试安排以每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准。具体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及《北京考试报》上发布的信息。

三、修订后的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2012年满足新、旧计划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毕业。2013年全部执行新计划。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2年1月12日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2011年修订)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一致。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针对物流管理工作特点和行业背景,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注重考核考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分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层次;本专业课程考试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4门课程(公共基础课4门,专业核心课7门,选考课不少于3门)的合格成绩,累计学分不少于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3门课程(公共基础课4门,专业核心课7门,选考课不少于2门),累计学分不少于70学分,并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及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思想品德经坚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主考院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物流企业和企业物流部门的各类管理岗位培养获得物流职业认证且符合现代物流业需要的管理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理论够用为度,突出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增加实践性环节的学习内容和考核比重,以满足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对物流管理人才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培养从事物流基层管理的应用型专业人才,要求应考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基本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的管理技能,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物流管理的工作实践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培养能够在各个层面上从事物流运作管理、系统优化、运营决策方面的应用型管理人才。要求应考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和管理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的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代码01A0216)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代码01B0216)

说明:

1、不考英语(一)的考生须从物流管理专业(专科)所列选考课中另选择加考课程,学分不低于7分。加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它课程重复。

2、不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所列选考课中另选择加考课程,学分不低于14分。加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它课程重复。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3、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领取条件不变,继续执行考委[2004]10号文件精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