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于8月1日结束。现就毕业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请2008年上半年毕业生资格的考生,于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15日,带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申办毕业资格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公安专业到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领取、护理本科到南昌大学医学院领取,护理专科到县(市、区)卫生局领取)。
2、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毕业证书内的信息,如证书内容有错误,请2008年8月20日前送回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江西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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