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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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2011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12日,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edu.cn)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密码为考生报名考试时使用的密码。

二、 从今年下半年起,“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名称变更为“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名称变更为“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名称变更为“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新证书仍由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部签发。

考生申领“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时,无需再提供《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政治经济学》和《大学语文》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具体颁发条件详见附件)

“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和“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与毕业手续同期申办。考生于区县毕业初审时间分别到东城区自考办南区(原崇文区自考办)和西城区自考办北区(原西城区自考办)、延庆县自考办办理,并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毕业条件的考生,毕业申办成功即可获得“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无需单独申办;不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毕业条件,但符合上述证书颁发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申办。

中英证书发放时间为2012年4月新生准考证发放期间,发放地点均在西城区自考办北区(原西城区自考办)。

三、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四、考生一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不得再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

五、 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

六、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从高中开始填写,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辑,再进行粘贴。

七、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成功回执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

八、考生需交纳毕业审定费用20元/人次。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11年11月30日

附件: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表一: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表二: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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