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部通过自考课程的考生可从1月1日起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了。考生可在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单位鉴定栏,在职人员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农村户口和待业人员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助学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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