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英语㈢、综合英语㈣课程试测将于2011年11月2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在此特别提醒考生:
一、本次考试设有备考室,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备考室设在电子楼一层105教室。
二、考生进入备考室须查验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进入考场由监考员统一带入。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四、进入考场后,考生须按软件提示进行设备测试。
五、因本次考试为试测,考生不能提前交卷,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附件: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英语(三)考试考场安排表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英语(四)考试考场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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