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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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收工作现已启动,有关要求及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1、院校及学科要求:推免生应从设有研究生院的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推免生所在的学科应在近期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靠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只接收学术型推免生。

2、学习成绩要求:推免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强,达到所在院校推荐免试条件,前三年综合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排名前15%,个别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可放宽至前20%,对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可放宽至前40%。

3、政治思想和身体条件要求:推免生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符合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500字以内)一份;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证明一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须于9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供上述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本人于9月底来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参加复试、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符合条件、被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们将于10月中旬为其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到所在院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最迟于11月20日前寄到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所在学校的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人杰 0731-84573119

理学院 吴建华 0731-84573230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辛 华 0731-84573319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力斌 0731-84573419

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 谭思昱 0731-84573530

计算机学院 钱程东 0731-84576090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振宇 0731-845737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杨建成 0731-84579030

指挥军官基础教育学院 李翼鹏 0731-8457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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