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证时间:2010年12月2—8日(双休日除外)
2、办证经费:毕业证审定费30元、毕业证书夹子20元(自愿)
3、自备证件及材料并依序整理装订复印件
(1)应备证件及材料
①“两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办本科毕业的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办本科毕业的还要出具毕业考核(如论文答辩等)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④已办理课程免考的要提供免考批复原件和复印件;
⑤所有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办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市场营销专业(专科)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考核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复印要求:准考证、身份证纵向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所有材料复印用纸大小规格:A4。
(3)整理及装订要求:将所有材料复印件纵向放置并整理,前后顺序如①②③④⑤⑥,用订书机订好(只用一颗钉,订于材料左上角)。
4、办证程序
(1)考生本人持所有原件及整理、装订好的材料到区自考办审核。
(2)交纳办证经费。
(3)电子摄像。
(4)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并于领表次日交回自考办。
5、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要求
①“专业”按新专业名称填写,“()科”填“专科”或“本科”;
②填表日期统一写为“2010年12月20日”(登记表封面);
③“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
④“自我鉴定”是考生对自己参加自考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的总结,不低于500字;
⑤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6、领取毕业证时间:考生本人于2011年2月上旬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自考办领取。联系电话:6886348768862896688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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