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济南市残联今年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救助有了新的标准。其中,专科生每人每年可获救助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可获得救助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获得救助3000元。
根据安排,今年的救助范围是,父母一方在市属机关、事业、企业或驻济中央、省属企业、外地驻济单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只对在校住宿生)、普通中等(含高中、中专)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的高级班,不含成人职业教育、成人自学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救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本地生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生活困难并持有民政部门制发的《城市居民(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条件。
救助标准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住宿费200元,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6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救助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县(市)区级学生救助标准按各县(市)区救助办法执行。此外,市残联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残疾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专科生2000元,本科生3000元,硕士生研究生及以上层次5000元。县(市)区级学生救助标准按各县(市)区救助办法执行。
据了解,自2002年开始,市残联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救助力度,截至2010年,累计投入1155.12万元,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1213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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