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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诚信看世界

学术不诚信问题,在全世界学术界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一些重点大学发生了多起教授剽窃、抄袭事件,这样或那样的学术丑闻,其层次之高、数目之多,令人震惊。除这些令人咋舌的大事件外,学术论文中的剽窃、造假现象更是不胜枚举。这对高校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政府、大学、社会共同营造诚信的环境,切实建立起维护学术诚信的机制。如是,我们才能远离学风浮躁和学术浮夸,学术研究也才能回归正位。

什么是学术不诚信?各国整体的看法大体相似,但仍有些微的差别。在美国,被广泛引用的对学术不诚信的界定是盖瑞·帕维拉(Gary Pavela)提出的,他认为学术不诚信行为包括考试作弊、造假、剽窃、伪造学术文件、蓄意妨碍或损毁他人的学术工作和纵容学术不诚信的行为。日本文部科学省推出的《关于处理不良研究行为的指针》中提到:“不良研究行为歪曲了科学研究的本质和目的,妨碍正常的科学交流,亦违背科学工作者的道德。不良研究行为包括伪造、篡改、剽窃,以及研究成果重复发表、论文作者的不适当署名等。”此外,德国在对学术不诚信概念的界定上,注意到了其是否是主观行为这一点。德国马普学会在《关于处理涉嫌学术不诚信行为的规定》中对学术不诚信行为作出了界定,指出:“如果在重大的科研领域内有意或因大意作出了错误的陈述、损害了他人的着作权或者以其他某种方式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即可认定为学术不诚信。”

早在19世纪以前,西方国家就已经存在学术不诚信的问题了。然而,直到今天,学术不诚信的事件仍在各个国家时有发生。如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巴尔的摩风波”、印度的“拉普特事件”和2006年韩国的“黄禹锡事件”等,其恶劣影响可想而知。除此之外,学术论文中的剽窃、造假现象更是不胜枚举。资料表明,尽管98.3%的美国大学制定了校内学术诚信政策,但大学生的作弊现象还是十分普遍。非正式的统计数字显示,美国在校大学生群体中有四分之三的学生承认有过某种形式的学术欺诈行为。鉴于此,各国政府与学术界都采取了许多积极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设立专门的学术监督机构

为加大学术诚信管理力度,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相继设立了专门的学术监督机构,此类机构分为官方和非官方两类。除美国、丹麦、挪威和其他少数北欧国家设有官方学术监督机构外,大多数国家都是以非官方机构为主。比如,英国、德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等国家是由大的学术机构或基金会设立这方面的管理机构。其中,英国的机构包括英国高等教育基金会、各科研委员会、政府部门等。

美国的学术监督机构比较丰富,既有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也有各种学术团体组织包括大学在内的专门学术诚信监督机构。其中,美国学术诚信中心是比较有权威的一个组织,它是由美国200 所高校、500 多名知名学者组成的学术诚信保障联合会。同时,重要的科学机构如美国科学院、工程科学院等也都设有专门的学术监督机构,几乎每所美国大学都会设立一个类似诚信办公室机构,负责科研诚信建设和防治学术不诚信行为。这些组织机构在抑制和防范学术不诚信行为发生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制定各级各类政策法规

近年来,各国纷纷针对学术不诚信问题出台了一些专门的政策与法规。美国的学术诚信体系建设相对来讲是最完善的,这首先得益于其政府的一个纲领性政策——《关于科研不诚信行为的联邦政策》。它是2000年由美国总统科技政策办公室颁布的,对发现的不正当研究行为、联邦机构和研究机构各自的责任、联邦机构行政措施、其他组织的作用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日本文部科学省也以部门规章方式推出了《关于处理不良研究行为的指针》,它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关于研究活动不良行为的基本认识”,第二部分为“对于使用竞争性资金开展的研究活动中的不良行为的处理指南。韩国自“黄禹锡事件”后,学术不诚信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韩国科技部出台了《关于国家研发事业中确保研究伦理及真实性的准则》,详细规定了对学术不诚信问题查处的程序以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责任。

3.开展广泛的诚信教育

在整个学术界,大学在防治学术不诚信的过程中应该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有研究数据表明,许多科研人员都是由于缺乏对学术规范的基本训练与常识才造成了学术不诚信行为。从教育预防方面来看,由于学术诚信教育的对象是学术研究人员,而这些人员主要集中于高校,所以,在大学中进行广泛的诚信教育是抑制潜在学术不诚信行为发生的一剂良药。

(1)建立“诚信誓言”制度

“诚信誓言”(Honor Codes)的制度起源于美国,它是指每个学生一进校就必须签署一份协议,作出不剽窃、不作弊、不把从互联网下载的资料化为己有等保证,并承诺如若不能信守诺言,则甘愿接受一系列相关惩罚。例如,普林斯顿大学在新生报到时,会发给每名新生一封信,告知若其签名,将被视为已理解并信守荣誉守则的承诺,不签署此承诺书的学生,不得注册入学。还有一些大学建立了独具特色的“诚信誓言”制度。如斯坦福大学实行“荣誉考试制度”,即考试时不设监考,教师发完试卷后就离开,学生交卷前都要在试卷上签名,保证无抄袭、剽窃行为。如发现有学生违反了这种制度,一经核实就立即开除。通常来讲,这类“诚信誓言”具有法律效力 ,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大学在校规中引入了“诚信誓言”。

(2)开展学术诚信宣传教育

开展广泛的学术诚信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应对措施。在美国,此类宣传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在大学课程中开设类似“学术规范”的课程,以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学生应该如何做到学术诚信;利用学校网站、图书馆、各类宣传和学习手册等开展诚信教育。如哈佛大学新生入学时拿到的《学习生活指南》,在非常显着的地方印着一句话:“独立思想是美国学界的最高价值。”。此外,像杜克大学、弗吉尼亚大学等一些大学还定期举办类似“学术诚信周”活动,集中讨论并以各种方式宣传学术诚信的主题教育,这也是美国大学校园文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4.利用先进技术手段鉴定学术不诚信行为

为了监督和鉴定学生是否在论文中存在剽窃行为,美国高校联合网络公司开发了一系列专门用于鉴别剽窃的软件。教师不仅可以通过此类软件对学生作业进行鉴定,还可以运用一些类似“反剽窃网”提供的服务,比如,将学生的作业与网络上出售的论文或者电子版的书籍、学术期刊、参考书进行比较,由专门的软件对学生论文中剽窃或疑似剽窃的部分加以标注。一些学校还要求学生在上交论文前先自行到网上作鉴定,然后将鉴定结果连同论文一起上交。这种新的技术尝试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还可以有效地抑制学生剽窃抄袭的行为。

5.对学术不诚信者严惩不贷

关于对学术不诚信者的处罚,各国依照其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学者、科研工作者在学术科研中的不诚信行为,通常给予如警告、终止并收回资助,罢免职务以及解聘等处罚;对于学生在考试或论文中的不诚信行为,通常的处罚措施有降低课程的学分等级、取消课程学分、暂时停学或开除、拒绝给予或取消学位等。比如,在法国,大学生学业小论文和毕业论文中如存在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必须重写,并接受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学位。

总的来说,在应对学术不诚信方面,各国都努力探索更有效、更符合自己国家的学术规范、制度措施,以遏制学术不诚信的发生。相关文章:代写!造假!作弊!留学生诚信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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