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欧洲时报》10月22日报道,法国高等教育部长菲奥拉佐女士称,法国即将出台一项实习改革法草案,以遏制企业滥用实习生的普遍现象蔓延。
据报道,在如今的法国,虽然实习生的招聘启事比比皆是,但被聘用后,大学生在六个月实习期内的工作量经常与握有长期合同(CDI)的管理层不相上下,但每月的实习工资却不足400欧元(约合人民币3300元)。目前劳工部和高等教育部正在联合研究,以期在年底前拿出保护实习生权益地位的改革草案,严惩滥用实习生的企业。
据《巴黎人报》分析,由于高等教育中的职业化课程日益增多,寻求实习的大学生也越来越多。据各大学估计,每年进入企业实习的大学生超过120万。实习期超过两个月的学生,每月只能领到三千多元人民币的奖金(不是工资)。且实习生不签署合同,只签协约。2010年到2011年,32%的在读大学生参加实习。年级越高,实习的比例越大。例如,本科第一年的实习生比例只有3%,但研究生第二年则有61%。
政府对大学与企业的互动虽然感到高兴,但对实习泛滥现象也很不安,有些实习颇像变相短期合同(CDD)。
法国社会党籍国民议会议员将于年底前提出法律草案,草案包括四条主要措施。一、再次严禁实习期超过6个月,这条现行规章至今未得到完全遵守。二、将企业聘用实习生的定额规定在员工总数的10%。三、强迫招聘企业必须在员工名册上登记实习生。四、为这些大学生提供法律保护。
“不稳定一代”组织2005年以来就呼吁提高实习生这个看不见的劳力群体的能见度。该组织发言人巴尤指出,现行法律犹如挑唆人的工具,实习成本与工作成本之间差距实在悬殊,必须缩短。但缩短到什么程度,这是问题的症结。管理过严,有可能使实习生形同二等领薪雇员。这也会导致另一种失控现象。
法国高等教育部长认为,实习应当保留教学的特点,应当成为学校教育的补充,以实习来证实学生有无相关领域的职业才能……对实习进行框架管理,禁止用实习取代短期合同工,限制实习期,正是为了在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
但法国人力资源经理(DRH)协会主席希贝拉认为,确定定额、限制期限,如何对实习进行更好的框架管理,这种永恒的争论令许多人力资源经理反感。希贝拉警告政府:可别再次向企业泼脏水,令企业泄气。谁要求实习?是年轻人和学校。这有助于给他们导向,促进他们融入。企业并没有创造这个需求,而是去满足了这个需求。
希贝拉认为学校与企业签署的实习协约规定得很清楚。某些部门确有滥用实习的现象,如媒体、民调机构。但迄今无人对现状做过认真的总结,让人看清实际情况,以便作出适当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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