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的审理交锋激烈,薄熙来在审理的第一天,在法庭对第一件指控进行调查时就翻供, 称曾经在中纪委对他审查期间违心承认。
当审判长宣布开庭后,8点47分许,薄案主角薄熙来被带到法庭上。薄熙来身穿白色衬衫,深色裤子,手上拿着书面资料,坐在第一排的凳子上,两旁坐着两名警察。
当法官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薄熙来及其辩护律师表示不申请回避。
公诉人然后宣读起诉书,指控薄熙来犯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薄熙来主体身份事实进行调查时,薄熙来回应说, “我是具体案件一个一个地讲”。
在继续开庭后,薄熙来说:“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 按照我国的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法官回应,你的意见本庭已听明白,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法庭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第一件案件展开调查时,就出现交锋。对薄熙来3次收受唐肖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万元的指控,薄熙来说, 他需要向法庭陈述。
薄熙来随后当场翻供,称唐肖林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唐请托他办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办,绝没有谈到唐肖林建大连大厦是自己倒卖,绝没有谈到申请汽车指标是为了倒卖,这些事情唐当时全部向他隐瞒。
薄熙来还称,对唐肖林三次送钱的事情,他曾经在中纪委对他审查期间违心承认:“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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