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经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了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录取通知将于近期发至各有关受理单位。“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录取人员请与所在院校主管部门联系,其他单位录取人员请与所在受理机构联系。
因尚需与外方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不在本次公布名单之列的人员如下:
1、申请学费资助赴英国牛津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大学、英国华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2、申请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项目、英国伯明翰大学博士生项目、英国华威大学博士生项目、奥地利科学基金会项目的人员。
3、申请英国利兹大学博士生项目、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博士生项目的部分人员。
附件: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受理单位名单
代码 受理单位 325 中国农业科学院 419 国家地震局 466 国家测绘局 491 中国科学院 492 中国社会科学院 51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601 北京大学(微博) 60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03 北京理工大学 604 北京师范大学 605 重庆大学(微博 招生办) 606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 607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 608 东北大学 609 东南大学(招生办) 610 复旦大学 611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612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 613 湖南大学(招生办) 614 华东师范大学 615 华南理工大学 616 华中科技大学(微博) 617 吉林大学 618 兰州大学 619 南京大学(招生办) 620 南开大学 621 清华大学 622 山东大学(微博 招生办) 623 上海交通大学 624 四川大学 625 天津大学 626 同济大学 627 武汉大学(招生办) 628 西安交通大学 629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63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 631 厦门大学 632 浙江大学 633 中国海洋大学 63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35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 636 中国人民大学 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 638 中山大学 639 中央民族大学 640 中国地质大学(招生办)(北京) 64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42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 64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64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64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646 北京科技大学 647 北京邮电大学 648 上海财经大学 649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 651 北京林业大学 652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 653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654 北京工业大学 655 北京中医药大学 656 长安大学(招生办) 657 大连海事大学 658 第二军医大学 659 第四军医大学 660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 661 东北农业大学 662 东北师范大学 663 东华大学 66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665 福州大学 666 广西大学 667 贵州大学 668 哈尔滨工程大学 669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 670 河北工业大学 671 河海大学(招生办) 672 湖南师范大学 673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674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 675 华南师范大学 676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 677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 678 暨南大学 679 江南大学(招生办) 682 南昌大学(微博 招生办) 68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84 南京理工大学 685 南京农业大学 686 南京师范大学 687 陕西师范大学 688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 689 上海大学 690 上海外国语大学
691 四川农业大学 692 苏州大学 693 太原理工大学 694 天津医科大学 695 武汉理工大学(微博 招生办) 69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 697 西北大学 698 西南财经大学 699 西南大学 700 西南交通大学 703 云南大学 704 郑州大学(招生办) 705 中国传媒大学(微博 招生办) 706 中国药科大学 707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 70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微博) 709 北京交通大学 710 中央音乐学院 761 第三军医大学 811 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812 天津市教委 813 河北省教育厅 814 山西省教育厅 815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821 辽宁省教育厅 822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厅 823 黑龙江省教育厅 831 上海市教委 832 江苏省教育厅 833 浙江省教育厅 834 安徽省教育厅 836 江西省教育厅 837 山东省教育厅 841 河南省教育厅 842 湖北省教育厅 843 湖南省教育厅 844 广东省教育厅 845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850 重庆市教委 851 四川省教育厅 852 贵州省教育厅 853 云南省教育厅 861 陕西省教育厅 862 甘肃省教育厅 911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912 天津市人事局 937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9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备注:“代码”为申请人学号的第5-7位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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