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零年
10月29日,经中央、国家领导人及教育部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考核制度的决定》。31日,《北京日报》全文刊发。
11月22日,北京市政府发文,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副市长白介夫同志为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
12月,市自考委确定了1981年将举办的哲学等七门公共课考试安排及相应主考学校。
一九八一年
6月7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次考试——公共课哲学在全市各个区县的80多个考场进行,有2686人参加考试。
7月17日,市自考委第四次会议决定开考商业经济、英语基础科等八个专业,并审议通过了八个专业的考试计划。
11月5日,市自考委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方案》。
一九八二年
1月16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颁发大会召开,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北京市市长焦若禺等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考生及各方面代表共七百余人参加。
5月17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北京自考命题、评卷工作意见,决定聘请首批校考试委员、课程考试委员。
11月北京市自考委和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开考了“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中宣部和中级部联合下发“组通字[82]47号中宣发[1982]55号”,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政干部基础科”的学习考试。
一九八三年
9月,北京自学考试报(试刊)创刊。
一九八四年
2月14日,邓力群、彭佩云、臧伯平等领导出席北京市自学考试首次毕业证书颁发大会。
一九八五年
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震等领导同志出席北京自学考试第三期毕业生毕业证书颁发大会。
7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国家教委副主任彭珮云等领导出席北京市自学考试第四期毕业生毕业证书颁发大会。
一九八六年
1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鹏等领导出席北京市自学考试第五期毕业生毕业证书颁发暨五周年纪念大会并讲话。
5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自考委、北京市人事局文件(京政办发[1986]70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相同工资待遇。
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习仲勋等领导同志出席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次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大会。
一九八七年
1月20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届助学经验交流会召开。
6月20日,经市编办批准,市成人教育局、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署发出《关于建立、健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的通知》。
一九八八年
1月30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届助学经验交流会召开。
一九八九年
9月,由关世雄教授主持编写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浅论》正式出版发行。
一九九零年
10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同志为庆祝自学考试创建十周年题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力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我们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建立这项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要长期坚持下去。”
10月30日,市自考委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建十周年庆祝大会。
一九九一年
3月,上半年报考科次首次突破10万。
5月,受市成人教育局委托,市自考办组织了对16所在京成人高校的验收考试。
一九九二年
3月,自学考试区县考务管理系统投入使用,至此,自考手工报名成为历史。
9月,为配合市政府申办奥运,市自考委首次举办外语中级水平考试。
一九九三年
7月,市自考委发布《关于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进行国家考试的试点方案》,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开始。
一九九四年
1月,首次学历文凭考试举行。13所民办高校参加试点。
1月,北京自学考试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合作试办的大学专科基础班进行首次考试。
4月,首次举办中专自学考试。
一九九五年
3月,上半年报考科次首次突破20万。
11月,李岚清副总理出席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建15周年暨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颁发大会并讲话。
一九九六年
10月8日,北京市自考办获得国家教委颁发的命题和宣传两项工作奖。
一九九七年
3月,上半年报考科次首次突破30万。
一九九八年
8月22日,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十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等领导同志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讨会”并讲话。
一九九九年
2月1日——3日,与市劳动局合作,学历与技能双证书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进行首次考试。
3月,上半年报考科次突破40万。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等领导同志巡视自学考试考场并讲话。
二零零零年
9月18日,市自考委、市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在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建立自学考试办公室的通知”。主考学校开始建立自考管理职能机构。
10月31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建30周年纪念大会”召开。
二零零一年
3月,上半年报考科次首次突破60万。
二零零二年
12月,首次实现通过计算机进行毕业审定。
二零零三年
3月,上半年报考科次突破80万。
11月5日,自考办依据法律程序,首次举办违纪考生听证会。
二零零四年
2月,实行网上报名。
10月——1月,北京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通过了全国考办的评审检查,并获得好评。
二零零五年
3月22日,发布北京大学在籍“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学习的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
11月8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托北京等七省市试行专科专业审批开考工作。
11月22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5周年纪念大会召开。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等领导出席讲话。
二零零六年
8月28日——9月2日,北京命题中心顺利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家组的评估验收。
二零零七年
1月,自学考试首次试行网上评卷工作。
二零零八年
9月22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教师管理办法》颁布。
二零零九年
1月7日,全国考委批复北京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
2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将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合并为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11月,首次实施对考生成绩的诊断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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